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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孤注一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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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剩是立功了,但明军的损失并不大,数千士兵,在盾墙的掩护下不断向城墙靠近,为了让盾牌保持一面完整的盾墙,他们移动的速度并不快。

    天命军的辅兵,最初是紧张的,第一次上战场,又是面对数倍于自己的对手,如果说一点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特别是来自甘州、纯粹是第一次上战场的那些辅兵。

    不过,大都督就在城头看着,他们要在大都督面前证明自己,加上两侧战兵的循循善诱,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他们就进入忘我境界,都像狗剩那样,在盾墙的缝隙中寻找着自己的目标。

    李自成迎着朝阳,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微笑,丝毫没有被这场精心布置过的战斗影响了心情,在士兵们的眼中,他就是在城头晒太阳、看热闹的游客。

    然而李自成的内心却是相当阴郁,在盾墙面前,步枪几乎毫无办法,“马撇,难道要进行肉搏吗?”

    为免明军突破天命军的防线,攻上固关城头,李自成将周宾部五个百户的辅兵,留在城头下准备着,他们并没有操训过步枪,肉搏上的战斗力甚至比战兵还要强些。

    在这冷热#兵器交替的关键时刻,冷兵器时代的优点,现在还不能完全放弃。

    明军已经接近城墙,已经不到百步了,盾墙后面的弓箭兵,已经开始张弓搭箭,只要进入弓箭的射程之内,他们就会拉满弓弦,将手中的箭矢向城头射出去。

    一直被天命军抑制,他们都快得抑郁症了。

    但越是靠近城头,头顶就越是暴露在天命军的枪口下,为了向城头放箭,明军弓箭兵头顶上方的位置,是没有盾墙防护的,能不能活着靠近城墙,就看自己的造化了。

    “砰……砰砰……”

    天命军的枪手们一直在寻找着机会,枪管搁在垛口上,枪口指着某一处的明军,只要明军士兵任何有效部位露出来,迎接他们的,就是西宁步枪的子弹。

    城下的血迹,被数千明军用身子覆盖,不过淡淡的血腥味,还是时不时的逆着西北风飘上城头,让天命军的士兵感受着自己战斗的成果。

    马有水阴沉着脸,心中却乐开了花,既然血腥味能逆风飘向城头,明军的伤亡一定不小!

    “嗖……嗖……嗖……”

    明军终于推进到弓箭的射程,估摸着能将弓箭射向城头,他们就开始放箭了。

    但由于是仰射,射程打了折头,大部分箭矢在城墙的外面就自然坠落了,落在城头的箭矢并不多。

    不过没关系,他们一直在前进,第一支箭矢不成,第二支、第三支箭矢总会落在城头,远远在后面督战的刘成功,终于等来了明军的还击,他双手攥得贴金,心中不断为士兵们鼓劲:只要靠近城墙,明军就会迎来转机!

    他就不信了,明军受过正规的操训,人数又是盗贼的数倍,几个打一个,就是未经操训的百姓,应该也是不落下风。

    他实在不明白,昨日怎会损失三四千士兵,也许是兄弟们长途奔袭,实在太劳累了,早知道盗贼的战斗力如果强悍,昨日就不该立功心切,让盗贼抓住了机会。

    如果让兄弟们休息一个晚上……

    刘成功的视线紧紧盯住城头,自从明军开始放箭反击,盗贼的枪声似乎稀疏了不少,不错,是稀疏了,城头上的天命军,也是减少了许多!

    盗贼就是盗贼,如果没有绝对的数量优势,怎能与官兵分庭抗礼?

    刘成功的内心充满了期待,他默默计算着,究竟需要多久,他的属下才能拿下固关,为总督大人的主力扫清前进障碍?

    城头上天命军的士兵确实少了很多,为了减少伤亡,马有水让辅兵和一半的战兵,都是避至女儿墙背后,又用盾牌护住头顶,防备明军的弓箭手向城头抛射。

    明军尚未登上云梯,现在的城头,不需要这么多的士兵。

    即便留在城头的五个百户的枪手,也是掩在城墙后面,至少不会将自己的正面暴露在明军的箭矢面前。

    但射向城头的箭矢非常密集,无论如何躲避,总会有一些士兵中箭,马有水刚刚偷着乐的心情,早已不见了踪影,从外表到内心,他都显得相当郁闷:这些伤亡的士兵,可是主力战兵呀!

    战争是残酷的,从来就是相互伤亡,无非是伤亡的人数、比例不同而已,像周宾部在三角城创造的对蒙古人的“零死亡”,实在难以复制!

    “嗖……嗖……嗖……”

    在更加靠近城墙之后,明军果然采取了抛射,箭矢斜斜地飞向城头,达到最高点后,迟滞片刻,随即身形翻转,箭头向下,在重力的牵引下,急速向城头坠落。

    守军即便躲在女儿墙的后面,也是危险的,女儿墙可以阻挡来自前面的箭矢,却不能护卫着士兵们的头顶!

    天命军的伤亡急速扩大,短短的一瞬,就有十数士兵中箭,被迫撤下城头。

    明军的刀盾兵终于来到城墙下,他们拾起散乱的云梯,搭上城墙,开始向城头攀爬。

    攻城战开始,双方的将士都是兴奋的。

    明军的刀盾兵一手持盾,护住要害部位,一手持刀,随时准备将挡在前面的盗贼劈翻,只要攀上云梯,距离城头也就不远了。

    天命军的士兵更为高兴,明军一旦离开盾墙,就会将身子的某一部位暴露在枪口下,盾牌比身子的体积小得多,即便躬身猫腰,也不可能完全藏在盾牌之后。

    一旦开始攻城,就是天命军大量歼灭敌手之时,原先隐藏在城墙后面的枪术们,也是纷纷探出脑袋,首选的打击目标,就是离开了盾墙的明军。

    枪手们不会打击正面的明军,明军将盾牌护卫在正前方,那是步枪的天敌,用不着白白浪费子弹。

    他们射击的时候,基本上都是选自己的侧前方,明军的侧面没有没有盾牌,明光铠又无法抵消步枪子弹穿透力,只要是有效射击,明军非死即伤。

    实在不能就近找到射击目标的,就会用步枪瞄准盾墙后面的明军弓箭兵,准头不高没关系,明军的弓箭兵就这么多,死一个就少一个,天命军的士兵,从与蒙古人作战开始,就学会了“愚公移山”的精神,消耗敌人的有生力量,是他们的最高目标。

    周宾部五个百户的辅兵,早就在城下跃跃欲试了,他们已经做好了战斗的一切准备,却没有战斗立功的机会,明军没有靠近城头,并不需要他们去近身肉搏。

    天命军与明军之间,只隔着半堵墙的距离,明军每每杀向城头,眼看着已经越过半部云梯,城头几乎伸手可及,但这一小段的距离,却又是遥不可及!

    就像牛郎与织女约会的那条银河,如果没有一年一度的天桥凭空出现,两岸的人是永远无法接近的!

    从明军的盾墙到云梯的中部这一段,就像一个巨大的绞肉机,明军的血液已经顺着尸体流淌成河,被压在底下的重伤兵,甚至被血水活活闷死。

    虽然已经清理了一次,但是尸体还是阻挡了明军的前进,明军从盾墙后面出来,要攀上云梯,必须爬过这一段尸山尸海,他们真正明白了,什么叫死人堆里爬出来!

    爬过尸山尸海的时候,不仅延缓了进攻的速度,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后背完全暴露在天命军的枪口下。

    最危险的地方,不是云梯,而是爬向云梯的这一段空地!

    明军六成以上的伤亡,都是集中在这一段,只要看到有明军在蠕动,不管有没有受伤,天命军都会用步枪招待一番。

    李自成虽然被亲兵用盾牌包裹起来,但还是能透过盾牌之间的空隙,不时地朝城下看看,“小米,明军伤亡不小吧?”

    “每架云梯之下,至少伤亡了一百五十人,这二十架云梯,至少吞噬了三千明军,”大都督不下城头,最紧张的就是何小米,作为大都督的贴身亲兵总旗官,他全权负责大都督的安全,心中一直不踏实,“大都督,明军消耗得差不多了,现在可以放心地离开城头了!”

    “三千多?这个刘成功真能打呀,他是想一战成功吗?”李自成低声念叨着,“能打好呀,明军越能打,死得就越快!”

    何小米顿时无语,难道大都督要一直待在城头?他要亲眼看着明军完全被歼灭?

    在城墙的另一侧,马有水冷冷地打量城下的明军,他不知道明军伤亡了多少,只看到明军的尸体,已经将城下的这一片空地,完全遮盖起来,有些地方,尸体已经堆叠了三层,“明军今日伤亡,不会比昨日少吧?这个刘成功,还真是对了大都督的心思……”

    原本立在营帐附近督战的刘成功,不知觉随着明军的队尾向前移动着,离开营帐至少有五十步了,看着自己的属下一个个栽到在地,哀嚎不已,他的血液几乎凝结,若不是大口喘着气,怕是早已立脚不住。

    对于这样的战绩,他感到愤怒,因为愤怒,指甲已经将手心抠出血来,一直不知道疼痛,“明明已经攀上了云梯,为何这么久的时间,尚未抢上城头?”

    “大人,兄弟们已经接近城头,也许下一刻,他们就会攀上城头……”

    “我不要什么‘也许’,我要现实地看到士兵们攀上城头,”刘成功冲着身边的亲卫狂吼,似乎战斗不利,完全的亲卫的过错,“你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大人,兄弟们伤亡太大,要不先撤军……下午再……”

    “撤军?”刘成功一把揪住亲卫的衣领,用力一推,将他掼倒在地,“伤亡这么大,连固关的城头都没摸着,你让我如何向总督大人交代?”

    “那……就让兄弟们再猛攻一回……”

    “对,猛攻一回,”在刘成功的眼里,士兵们已经无限接近城头,只要攀上城头,论肉搏就是盗贼的末日,伤亡这么大,一旦撤军,士气泄了,就再没有机会破城,他只能孤注一掷了,“传令下去,加快进攻的速度,上午务必拿下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