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32章 分赃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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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峰顿时觉得有些不自在,咬咬牙道:“蓝非同学,我有一个疑问,也许你并不想解答,但是憋在我心里就会影响我的判断力,可能会对你构成困扰,希望你能解答一下。”

    蓝非依旧没有说话,周峰只能自顾自的说道:“张小柔的案子,我知道你在宿舍窗台上摆了引煞草,可就在事发之前把草拿走了,我想知道为什么?”

    “我想让她闭嘴。”蓝非轻声却非常明确的说道,“你可以理解为……我想她死。”

    周峰心头一震,尽管他心底其实是倾向于这个答案,可是当这个女孩子一脸平静的说出这话的时候,还是让他震惊了,良久他才道:“就因为她说了你几句坏话?所以你就要她死?”

    “周队长,请小心用词,我想她死跟要她死,不是一回事。”蓝非淡淡说道,“这个世界上很多讨厌的人,喜欢一个人跟讨厌一个人一样没有理由,有人仅仅因为电视剧里一个虚拟的角色就讨厌演员,恨演员,希望演员消失,不过想想罢了,没有付诸行动就不是犯罪,相比之下,我希望一个对我造成困扰的人消失更是理所当然,而我做的仅仅是把一盆草从宿舍拿走。”

    “但那盆草却是可以压制煞气,你拿走了草不等同于将一个重病之人的救命药拿走,从法律上讲你的行为不是犯罪,但从道义上来说,这跟故意杀人并无分别,小小年纪,你不该如此……冷漠。”周峰眉头轻皱,十分的不赞同眼前这个女学生对人命淡漠的态度。

    “你就认为我是故意杀人好了,只可惜法律并不支持这样的罪名,甚至法律根本就不承认某些现象的存在。”蓝非说着就走,绕过周峰正要走之际,突然回头,淡然一笑,“我摆引煞阵,不说拯救万民于水火,至少也算是善事一件吧?仅仅因为不想要继续帮助一个想要伤害我的人在你这个做警察的心中就罪大恶极,而有人在无意中破坏了我的阵法,酿成大祸险些置人于死地,却可以不必受任何谴责,这个世界真是奇妙。”

    周峰语塞,要是那个莽撞之人不是他的亲哥哥,他或许可以说出一番大义凛然的话语,可现在他真是无话可说,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女孩子离去。

    周峰正想要回到会场,一转身却看到了林笑笑,林笑笑已经调到别的分局,有段时间没见了,不是上下属关系,周峰没有以往那种严厉了,笑着打招呼:“笑笑,好久不见,来玩么?”

    林笑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道:“陪一位叔叔来的。”

    周峰点点头,没太细问,他知道林笑笑家境不错,当女警只是一个爱好,也不是他带着有色眼睛看人,这种家庭出身的女孩子,善良机智都是有的,但是缺少一种职业危机感,做事的时候难免会任性一点,现在警察部门待遇不错,很多人争着考警校,也很重视这份工作或者说看中这个饭碗,目的不一样做事方式就会不同,比如上次林笑笑私自行动监视蓝非的事,换了没有背景担心工作不保的警察绝对是不敢这样擅自行动的,正因为林笑笑有背景,不怕处分丢饭碗,所以才敢那么做。

    警察是纪律部队,并不允许擅自行动,他也不想要有一个这样会添乱的下属,加上林笑笑对他有那么一点心思,他更不想要接受,因此要求将林笑笑调离,这件事于理他是没有做错,但是于情就有点什么了。

    见面有些尴尬,周峰打完招呼之后,道:“不耽误你了,我先走了。”

    林笑笑咬咬红唇,忍不住问:“周队,我刚才看到你跟那个蓝非了。”

    周峰没有任何意外或者说诧异的表情,扬扬眉,没有说话。

    林笑笑指甲掐紧肉里,又问:“周队,你跟她好像很熟?”

    说这话的时候林笑笑不由得透出一股妒意,自己这个曾经的下属跟同事在碰到周峰,他也只是打声招呼,跟一个曾经的犯罪嫌疑人却说了许多,还在她先离开之后一直凝视她的背影,直到什么都看不到才转身,不就是因为这个蓝非是名牌大学女学生文静有气质么?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尤其越有本事的男人就越喜欢这种气质冰冷又带点神秘感让人琢磨不透的女孩子。

    周峰办案精明,察言观色自然比别人在行,也没用多费心猜就知道林笑笑在想什么,暗暗叹息一声,劝了一句:“笑笑,上次的案子已经结束,对你我有些抱歉,至于其他的我无话可说。”

    林笑笑很不服气,道:“周队,上次我擅自行动是我的错,我接受惩罚,可平心而论,你难道不觉得这个女孩子身上有许多疑点么?”

    周峰面孔又严肃起来,正色道:“笑笑,你已经不是我的下属,但是同事一场,我诚心提醒你,工作中不要把私人感情掺杂进来,一切都得凭证据说话,在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仅凭感觉就假定一个人有嫌疑,并且耗费精力去盯着,很容易犯错误,我还有事,先走了。”

    看着周峰头也不回的走了,林笑笑一脸的不服气,她就是不服。

    周峰回到会场,一眼就看到那个潘霖跟一个女人打得火热,不一会就携手离去,不禁轻轻摇了摇头,心里有点不妙的预感,看来又要出事了。

    几天之后。

    周峰接到报案,本市新湖小区发生命案。

    到了新湖小区,经过初步勘查,断定这是一起入室行窃的案子,死的两个都是惯偷,有案底的,从他们携带的工具可以确认他们就是来行窃的,根据现场痕迹,这两人是相互斗殴致死,这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屋内不少贵重的珠宝首饰,名牌包包,窃贼分赃不匀起了争执就打了起来,结果两败俱伤,一起完蛋。

    新湖小区是高档别墅区,这种地方最不缺的就是探头,家家户户都装着,几乎没有死角,调出了所有的监视录像,表面看这两人是一起进入行窃,当时屋主不在场,没有第三者的痕迹,再结合这两人的身份,都是惯偷,整个案子没有什么疑问。

    几乎可以当场结案了。